《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解读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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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6 06:33

家政服务关系千家万户生活,保安保洁13825404095作为新兴产业,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民生也具有重要作用。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商务部、教育部、民政部等多部委推出《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家政进社区”明确为家政服务业提质增能的核心路径,围绕“家政服务网点进社区”“家政培训进社区”“挖掘家政社区就业潜力”“创新家政服务供给”“强化保障”五个部分27条内容做出详尽规定。该文件的出台,对于家政服务从业者、企业、行业,以及社区、居民都是利好之策。

一、丰富供给侧,使居民享受更高品质的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供给要考虑多方诉求、多元需求,《指导意见》提出,针对母婴照护、居家护理、养老服务、助餐服务这些紧迫性需要,家政企业、行业协会、教育院校需要重视,确定服务规范与专业水准,并研发与拓展家政服务的新产品、新服务。家政服务供给要考虑差异性,特定家庭对家政服务供给形式是不同的,部分要求居家持续照料、部分要求间断性提供支持,为保障差异性的服务需要,政策要求可采取派遣式、点单式、分时段多重服务形式,社区需要为多元家政服务供给提供住宿条件、服务条件,让家政服务真正能够在社区扎根。

家政进社区需要跟上智慧社区的建设步伐,让传统的家政服务数字化,提升家政服务的可达性。《指导意见》要求,确保家政服务可及性,在智慧治理平台内嵌入家政服务模块,对接社区居民家政服务需求,根据不同人群结构社区的需求,有针对性提供具有社区特点的菜单式家政服务产品。

家政进社区需要创新出更多贴近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服务产品,改善社区居民家政消费体验。《指导意见》鼓励家政企业改善家庭产品体验,推出适合社区需求的家庭新产品、新服务、新消费。鼓励社区家政小店“店主”主动承担团长职责,为社区居民尤其是服务客户筛选优质家庭用品,商谈团购价格,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特色产品进入对口帮扶地区的社区。

二、支持家政企业,提升家政服务能级

千千万万家政企业既是家政到家服务的提供者,也是家政进社区的关键力量,为家政企业进社区提供便利条件,提升企业深耕社区市场的积极性,能够有效提升家政服务的能级。

一方面,《指导意见》给予家政企业进社区更多支持政策。《指导意见》要求,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独立设点,并且要求,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缴纳沿用居民价格。鼓励家政企业连锁化运营社区网点,推广实施“一照多址”注册登记。鼓励酒店业、物业、养老服务业、互联网业、制造业等大型企业进入家政服务领域。鼓励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发展。做强家政企业“中央工厂”模式。支持品牌化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推动酒店业、物业、养老服务业、互联网业、制造业等大型企业进入家政服务领域。

另一方面,《指导意见》推动家政企业嵌入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指导意见》要求,家政服务可以采取社区化运行形式,嵌入在社区层面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地方与基层政府可以根据辖区资源及条件灵活地以降低租赁费用、降低水电使用价格多重形式,削减家政部门营运成本,实现家政服务价格降低与降低家政服务购买压力。

三、强化社区属性,形成家政服务业的社区良性发展生态

家政服务进社区是公共服务效能提升、人人享有美好社区生活的新重点,也是基层社区治理的新问题。家政进社区是堵点,再好的服务,也不会被居民接纳;没有信任的构建,再好的产品,也会被居民拒之门外。因此,除了国家相关部门层面通过发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之外,在基层,就是要推动社区更加开放、包容,强化这些政策的落地。

一是促进公共空间的开放。《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家政企业嵌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育机构、老年助餐点等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适当减免租赁费用,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共享共用共管。家政企业可与便民超市等市场主体共同运营社区“家政服务超市”。鼓励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开设家政服务机构,或与家政企业开展合作,积极拓展服务范围。

二是创新社区参与机制,共建社区信赖关系。《指导意见》要求,形成社会化的评价机制,建立便捷畅通的消费评价机制,对于在社区口碑差、投诉多的家政企业,社区和行业组织依法依规依约取消其在社区的相关支持措施。要求居委会及其下属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家政进社区”工作的指导监督。强化家政服务人员信用体系建设,共建社区信任关系。社区和行业协会要加强社区家政服务质量监督,调处家政服务纠纷。

三是促进社区就近就业。家政行业作为一门朝阳服务行业,对标紧迫的现实需求,拥有专项业务能力的家政服务人员工资并不低,这有助于吸纳大量人口进入本行业就业来获取收入,同时该行业的知识学历门槛较低,强调的是实操经验与能力训练,有望给就业困难人士一个比较好的就业出路。《指导意见》提出,要对社区内未就业人员、乡村进城劳动力、脱贫人员、低收入人士、待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公益性就业培训、优惠性创业条件、保障性职业条件,让人人了解家政行业、愿意加入家政行业。

综上所述,《指导意见》在扩大内需、就业促进、创新供给与合作形式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有利于改善社区居住环境,推动家政进社区、家庭服务业的提质扩容、发掘社区的闲置劳动力,提高社区家政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有利于稳定就业、扩大家庭消费,有利于缓解当前我国较为关注的社区“一老一小”困境,对当前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与企业纾困,社会服务创新供给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华东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郭圣莉;上海社邻家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 闫加伟)

原标题:《丰富家政服务供给 提升家政服务能级——《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解读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