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虚增员工“吃空饷”
2024-05-13 14:42
发布于:江苏省
“廉洁使人坦荡,家政服务13825404095奢贪使人悲戚”,“510-我要廉”不仅是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的纪律自觉,也是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应当追求的社会风尚。崇川法院选取近年来审理的涉及民营企业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提示民营企业同样需要加强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教育,建好企业廉洁风险“防火墙”,做好企业内部经营风险管控。
挪用资金:旅游公司主管挪用预订房费买彩票
2020年4月至11月间,被告人陈某在南通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预订部主管一职期间,利用其负责公司在美团网、携程网等平台酒店预订业务的工作便利,挪用单位向平台支付的房费预定或退还款项,共计人民币251418.4元,所挪用款项被其用于购买彩票及个人消费。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陈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职务侵占: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虚增员工“吃空饷”
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间,被告人张某在担任南通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某项目物管处负责人期间,与项目处保洁主管顾某、安保主管傅某共谋,虚增了该项目物管处下属保洁部工作人员马某、陈某以及安保处工作人员韩某三人,由王某为上述三人办理入职手续,并将公司向上述三人发放的工资、高温补贴、加班费等共计人民币80134.5元占为己有。被告人张某从中获利29000元。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张某最终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盗窃:门卫室里的品牌服装没人拿,保安据为己有
被告人李某系本市崇川区某小区门卫室保安。2023年4月29日,李某发现别人好几天前放在门卫室的四袋衣物(内有斐乐牌(FILA)针织长裤2条、针织外套2件、 针织短袖衫2件、儿童篮球鞋2双 ,共计价值人民币10160元)一直没人拿,遂产生了将上述衣物窃走的想法。李某通知了自己的女儿,谎称该衣物系朋友所送,让其女儿将上述衣物拿回老家。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李某最终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从上述三个案例可以看出,民营企业员工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侵占单位财产,或监守自盗,其行为均严重侵害了企业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民营企业员工与国家工作人员一样,亦面临着廉政风险,企业也应提高员工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防止员工因私利而发生违法犯罪行为。(黄玲、陈程)
编辑:李小环返回搜狐,查看更多